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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有哪些规定最新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并且这种疾病需要得到特殊的照顾和治疗,以便于保外就医;
其次,如果罪犯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内,其自身健康状况以及其婴幼儿的需求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也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
再者,罪犯由于个人身体状况无法独立生活,而在实施暂予监外执行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措施。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认为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存在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则不适宜进行保外就医。
最后,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必须进行保外就医的罪犯,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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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