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犯罪的刑事追诉准则通常包含以下四项具体内容:
首先在行为人具有盈利性质的前提下,若其成功地组织了三名或更多的个体参与到赌博活动中,并且在此过程中的抽成利润总和已经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或者以上; 其次,当其通过赌博活动所累积的赌资总额已经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 再来是参与赌博的人员总数超过了二十人; 最后,即便是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并未直接参与赌博,但只要他从赌场经营中所获得的场地租赁费、服务费等非法收益总和已经超过了五千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开设赌场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也包括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虚拟空间内开设赌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