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被法院执行拘留过,会有案底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拖欠债务之故而遭受法院执行拘留乃是司法拘留,这般情形通常不会引发刑事案底效应的遗留问题。
司法拘留作为对妨害诉讼程序或者执行工作的一项强制性矫正措施,其初衷旨在捍卫司法秩序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然而,这种拘留行为将在相关司法档案中予以记载,从而可能对个体的信用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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