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行为恶劣的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多次纠集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致使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肆意追赶、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对社会造成恶劣恶果和广泛影响; 强行夺取或是任意损坏、占有公共财产及私人财物,情节极其严重者等,皆可被视为寻衅滋事罪情节极其恶劣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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