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算寻衅滋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通常是指由个体或团体因无缘无故地掀起冲突、蓄意挑起争端,实施暴力行为,对他人进行无理取闹、恶意骚扰,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等一系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例如,在公共场合中,肆意殴打他人,或者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恶劣行径。 从根本上来说,寻衅滋事的实质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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