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罪的情形下,获得监外执行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和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本人患有严重疾病需得到特别护理治疗; 正在孕期或正为最小的孩子提供母乳喂养的妇女身份; 其自身生存能力无法实现独立自主等多方面因素。 在办理相关手续方面,首先需要由实际执行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紧接着,通过向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立在每座城市的市(地区)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批准。 而在收集证据支持方面,则需具备来自于具有权威性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如犯罪者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以及关于怀孕的医学检查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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