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有毒有害食品数量极少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含有毒害物质的食品行为,即便其数量微乎其微,亦同样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
在进行相关处罚时,通常需要对犯罪情节与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综合考量。 若情节较为轻微者,有可能被依法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然而,对于数量极少的具体处罚力度,则会因案件的个别特殊情况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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