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辩护律师的职责在于代表涉嫌犯法的被告及被告人履行法律责任,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较于其他参与者,辩护律师参与法院诉讼的时间最早,甚至在犯罪嫌疑人首次面临侦查机构的审问或是受到强制性拘禁之时即可开始介入。 他们拥有独立的诉讼立场,可以根据事实真相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严密细致的辩护工作。 而诉讼代理人则是受被害人和他/她的法定代理人人或亲近之人、自讼案件的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派,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与到司法程序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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