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不起诉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轻伤一级案件不予起诉的标准或因素可能包含以下情况:首先,该案中涉及的犯罪情节可能相对轻微;
其次,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再者,虽然已经造成了人身伤害,但犯罪嫌疑人积极地作出赔偿,并且已经获得受害人的谅解; 最后,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初次犯罪,或者是偶然犯罪,而且其主观恶意程度较低,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并不严重的话,这些都可以作为鉴定是否放弃起诉的考虑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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