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累计数额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知道怎么算偷东西的总数?一般的做法就是把所有被偷的东西加起来看值多少钱。
哪怕你之前已经犯过几次小偷小摸,但没被抓住的话,那这次的数额就可以跟以前的账单叠加算了。 比方说,有个人在一年里偷了好几户人家,或者在公共场合偷偷摸摸好几次,只要这种情况发生大于等于三次,那么大家都会觉得这个人已经犯了“多次盗窃罪”了,当然他偷的这些东西的价值也要全部加起来算。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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