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六种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明知道自身并无还款能力却依然肆意大量透支消费,以致最终无力偿还债务者;
对于那些超出了信用卡规定的最高额度或最长期限,经由发卡银行发出两次有效催收信息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期偿还款项者; 对于那些在透支消费之后,采取逃匿、更换联系方式等方法刻意逃避银行追讨债务者; 对于那些利用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隐蔽财产等手段意图逃避偿还欠款者; 对于那些以透支至信用卡中的资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者; 以及对于那些出于多种非法占有目的而拒不归还所借资金者,上述行为均将被视为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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