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的银行竞争行为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金融机构间不当竞争行为,依照具体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有关监管及审查部门有权依法勒令其立即终止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对违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乃至没收,并可处以相应罚款等严厉制裁措施。
倘若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有可能面临着吊销营业执照的严酷后果。 此外,若受处罚的关联方对此决定持有异议,他们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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