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互殴双方都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双方互殴所触犯之寻衅滋事罪,这是一项指控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以肆意的方式殴打他人,并且其情节相当恶劣;
同时,该罪名也涵盖了犯罪嫌疑人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手段,且情节同样恶劣; 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 最后,该罪名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哗和混乱,从而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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