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盗窃罪有哪些加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主导或共谋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核心人员;
2.侵吞、窃取金融机构财产的行为;
3.流动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其恶劣的案件;
4.具有前科犯罪记录并再次犯罪的罪犯;
5.因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6.盗窃用于救灾、抗洪、优抚、扶贫、移居、救济以及医疗用途的款项和物资,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7.盗窃生产资料,对生产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等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骗取等方式,获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进行取回的,则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适当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对于多次盗窃的情形,若数额已经达到较大以上,则应以盗窃数额来确定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作为调整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反之,若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则应以盗窃次数来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将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1: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