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中多次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多次盗窃”特指在判定期限内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
无论每次盗窃所得的具体金额如何,只要次数满三次,即可认定为盗窃罪成立。 此种判定原则的核心考量因素在于盗窃者本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损害。 针对“多次盗窃”的具体认定,需要结合盗窃行为发生的时间跨度、盗窃地点的选择以及被盗窃对象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