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怎么才能不起诉对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有袭击警察罪行的涉案人员,若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提起公诉,往往需要在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后作出决策。
例如,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举例来说,倘若涉案人员仅实施了轻微的推搡动作,并未对警察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或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检察机关就有可能基于此种情况而选择不起诉。 此外,如果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展现出立功表现,同时积极认罪悔过,愿意赔偿损失以获取警察的谅解等等,这些因素也可能会影响到检察机关最终是否决定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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