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国家财产罪哪个部门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类案件应当归属同级别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管辖,若涉嫌非法分配国有资产且涉及的总价值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则应予以立案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属于检察机关的自我调查小组的专属职责范围,同时由检察机构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 然而在此,我们必须澄清,中国并未设立所谓的“侵吞国有资产罪”,而是明确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对于私分国有资产金额较大的行为,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若涉及到金额重大,则对相关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的调查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如有特殊规定,则需依照法律执行。 另外,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倘若涉及到中央控制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贪污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等违法行为,应当由当地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因此任何有关上述情况的举报都可提交给相应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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