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漏罪的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之后发现的漏罪情况,应依法单独作出裁定和刑罚适用决定,不得与原有的执行刑罚合并处理,同时也不视为累犯判定的依据。
对于此类的漏罪,追诉时效应按照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若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者持续的情况,则应以犯罪行为最终结束之日期作为开始计算点。 关于追诉期限的相关审理和判决,需依照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