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追诉期内犯新罪怎么判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在法定追诉期限内实施新的违法行为,即产生重叠的法律责任,通常会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原有的犯罪行为,并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再度犯下新的罪行,则原来的追诉时效将被视为已经结束或者中断,此后的追诉时效应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开始触犯新的罪名之日重新计算。
当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各项罪状的性质、情节严重性、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有关刑法条款的具体规定,来制定相应的刑事判罚措施。
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法院会严格遵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确保每项判罪都与所涉罪状相符,同时也要最大程度地保障法官判决的公平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