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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一、房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吗

住房抵押贷款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偿还

根据我囯严格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规矩,我们有理由认为住房公积金理所应当地适用于偿还任何种类的房屋贷款项目。除此以外,职工在特定场合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例如:

1、在购买房产、自建住宅、对现有住宅进行翻新或装修等方面产生的开支;

2、由于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退休而离开工作岗位;

3、由于身体机能严重受损,且与所在工作单位终止了雇佣关系。

另外,当职工选择出国定居、每月租金超出家庭总收入规定比例时,亦有权提出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提现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房屋抵押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处理

如若无法偿还房屋抵押贷款,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约定,通过对抵押房屋进行折旧评估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方式来获得优先清偿。

然而,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能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共识,则抵押权人可依法请求当地法院实行强制拍卖或变卖该抵押房。

在进行抵押房屋的折旧决策或者变卖过程中,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值为基础。《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房屋抵押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普遍而言,无法按期偿还房屋抵押贷款并不会直接引发司法惩处。此种情况属于民事领域所涉及的纠纷事项,大多数情形下,银行或贷款机构将会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追回逾期未还借款,例如通过启动法院审判程序、公开拍卖抵押房产等途径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然而,若借款人在办理该笔贷款业务期间存在欺诈、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抑或是蓄意逃避还款责任,那么其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受到刑事制裁。因此,当借款人面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房屋抵押贷款的困境时,应当主动与相关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共同商议解决策略,比如申请延长还款期限、重新制定还款计划等等,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此基础上,我们强烈建议借款人在决定申请贷款之前,务必全面理解贷款合同条款以及自身的还款能力,确保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偿还各类房屋贷款,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此外,职工还可在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出国定居或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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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1: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