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只要你不认罪,证据确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严重的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即便涉案人员对其罪行予以否认或抵赖,法官仍可依据充足且确凿的证据做出认定有罪决定。
这里所说的“证据确凿”,内涵明确:被用于确定案件真相的每项证据皆已经过严谨查验,证实无误; 而每一份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与有待审查的犯罪事实之间,应当具备客观普遍的关联性; 整个案件的犯罪构成要素所涉及的事实,均应找到具有相对应效力的证据进行有效证明; 同时,所有的证据综合起来,应该足以使我们对需要证明的犯罪事实得出既清晰又果断的结论,并且排除其他一切可能的推测或假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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