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使用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警察权益罪即针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所施加的暴力侵害行径。
常见的此类犯罪行为包括直接对警察实行暴力攻击无论是采用拳击、捆绑、还是伤害等形式,抑或是动用具有杀伤力的器具与危险物品进行袭击。 然而,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不可将在警察正常执法过程中民众可能出现的轻微抵触或不合作行为等同于冲击警察权益罪。 在裁决时,我们需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采取的手段以及具体的案情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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