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扣留多久的证据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之证据材料的扣押周期,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侦查单位在其进行的各项侦查行动中发现的能够证实或排除被告人犯案可能性的各类财物、文档,应依法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 然而,对于与案件不具备直接关联性的财产、资料、邮件、电报乃至被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资产,则不应实施查封、扣押。 若经过严格审查后确认这些财产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相应的查封、扣押及冻结措施,并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那么查封、扣押的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扣押物的处理】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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