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相对不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罪的相对不起诉乃是检察机关在全面审视犯罪情节的轻微程度、犯罪者的认罪表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之后,判定无需对其处以刑事处罚或予以法定刑罚之减免,进而依法作出的不起诉裁定。
若您遭遇此类情况,首要任务便是明确检察院基于何种具体原因与法律依据而做出此项决定。 通常而言,可能是因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例如包庇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并不严重、犯罪者具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抑或是初次触犯法律、偶然犯罪等。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获得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结果,也不能因此便认定行为人的包庇行为不具备违法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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