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赃罪不知情怎么定罪的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销赃活动,通常情况下无法构成相关刑事犯罪。
此种行为的构成须包含主观恶意的要素,即明确的恶意意图或故意心态。 若能够确凿地证实在案涉当事人全然不知晓其所处理之物品实属赃物,且无任何犯罪意图,理应免于定罪指控。 然而,假设司法机构依据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定,认为当事人本应知晓或有充足理由怀疑所处理之物品可能属于赃物,则此类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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