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骚扰威胁恐吓算什么罪名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实施骚扰、威胁、恐吓等不当行为,那么这其中就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相关罪名。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那么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当这样的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个人有聚集众人、拦截他人,甚至实施辱骂、恐吓等恶劣行径,从而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的,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如果这种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通过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式,非法占用了他人的公私财产,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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