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别人偷来的东西算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收购他人通过不法手段所获得的物品,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此项罪名意指,行为人故意对已经明确知道属于犯罪所得或其产生出来的收益加以隐瞒、销毁、转移或者非法处理等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明知某物系通过盗窃、抢劫等违法手段所得,但仍进行了接收、租售、转让等行为,则可以视为此种犯罪行为的掩饰与隐瞒,从而触发法律责任。 因此,在法律面前,予以收购被他人非法夺取的物品者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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