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赃构成什么罪名最严重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中,销赃行为被视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罪名。
然而,其具体的严重程度则主要由诸多方面的犯罪情节所决定,其中涵盖了销赃的金额大小、发生次数、使用手法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等等。 若情节严重,那么相应的刑事责任也会随之加重。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明知某物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之收益,却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掩饰、隐瞒,且该物品的总价值已经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行为人曾多次实施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但尚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这些情况均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若情节严重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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