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博提供条件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学理论中,为他人赌博行为提供各类便利条件,有可能被视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分子,也有可能单独构成开设赌场罪。
从法律视角分析,若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进行赌博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服务、通讯协助、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 反之,如果行为人为追求经济利益,为赌博行为提供场所、赌具、筹码、资金等必要条件,或者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则会被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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