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这一刑事程序中的特殊制度,并未设定独立的立案评定标准。
简单来说,这是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审判阶段内,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等轻型刑罚; 或者,他们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罚,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羁押期限已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便案件能够尽快完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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