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是否有罪行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事先未知晓的情况下接纳了违法所得之物是否存在刑事责任问题,这需根据特定情境进行严谨的研判。
倘若接收方确实对所接受之物为赃物这一事实毫不知情,且以合理价位且通过正规的交易途径获取,通常并不会被判定成立犯罪。 然而,若接收方所支付的金额远低于市价,亦或其取得赃物的渠道与其寻常的交易行为不符,便可能被视为应当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进而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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