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做职务侵占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职务侵占犯罪,是指公司职员、企业从业者或其他特定单位之工作人员,利用自身所处职位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将管理者所管部门公共财产私自占有,且其非法索取的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以上的行为。
一般来说,这一违法行为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单位的在职工作者; 其次,他必须实际执行了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如对单位财产具有直接的管理权、控制权以及经手权等; 再次,行为人必须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 最后,被侵占的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数量。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判定会全面考虑到多种复杂因素,包括侵占行为的具体方式、被侵占财产的性质以及其价值大小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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