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通讯自由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通信自由罪,乃指故意隐匿、销毁或非法擅自开启他人之信函,从而对公民所享有的通信自由权构成严重侵害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本罪的关键因素包括: 首先,必须存在故意隐匿、销毁或非法开启他人信函的具体事实。 所谓“隐匿”,即指将他人信函秘密藏匿,使得收信人无法知晓其传递内容; 而“销毁”则是指将他人信函予以撕毁、焚毁、遗弃等方式,致使信函无法按照预定路径进行有效传递; 至于“非法开启”,则是指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拆解他人信函。 其次,此类行为必须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构成实质性侵犯。 最后,情节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例如反复实施上述行为、由于隐匿、销毁或非法开启他人信函导致严重后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