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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是指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明确,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所涉及的数额,当其达到了一千元乃至三千元以上时,理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之内。
作为一项常见的侵犯财产权类犯罪类型,盗窃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数额较大”这一判定标准的具体执行,往往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通常情况下,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相应的标准可能会略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盗窃数额仅仅是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而并非唯一决定性因素。
犯罪行为的情节、实施手段、造成的后果等等同样会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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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5: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