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东西也会构成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拾获他人之物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中的盗窃罪。
但是,若拾得者在获得物品后,显现出非法占有之心,并利用隐蔽手段将其据为已有,且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有可能被判处为侵占罪。 所谓的盗窃罪,即指存在持有的人因自身的非法占有目的,秘密窃取公众与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身上扒窃等行为。 然而,拾得他人之物的行为,往往无法满足盗窃罪中“盗窃”这一秘密窃取的核心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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