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判决,需要以案件本身所具备的具体情节与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判断。
通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指定区域内,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实施故意追逐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者; 以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进行校车业务或客运业务时,存在严重超员载客或是严重超越法定最高时速行驶现象者;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法规,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且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者,均将被认定为犯有危险驾驶罪。 在裁定此种犯罪时,应判处被告人一定时间的拘役并同时征收罚金。 在拘役的时间规定方面,应控制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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