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警方不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况下,侵占罪被视为属于自诉性质的案件,因此警方往往并不会主动介入此类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顾名思义,侵占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意图通过非合法途径占有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埋藏物等财产,且其行为导致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动,这种变更必须具备一定金额的属性并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这些条件同时满足的行为才可定性为侵占罪。 至于如何在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衡量标准主要集中于该案件是否满足了侵占罪所要求的四个基本构成要素,及其是否已经符合被业内广泛认可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侵占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设定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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