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构成标准是怎样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系指蓄意以将儿童出售为目标,通过诱骗、绑架、收购、贩售、运输及中转等多种形式,对儿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构成拐卖儿童罪,则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在主观意识层面必须存在明确的出卖儿童的意图; 其次,在客观事实层面,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其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具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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