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故意犯罪行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就是大家常说的“偷东西”。
这个罪行就是指那些存心不良的人,把别人托自己保管的财物或者丢失的物品,甚至是埋在地里没人要的东西,都偷偷给霸占了,而且这数量还要比较大,然后死活也不肯还给人家。 当然啦,这种行为的主观心态肯定得是故意的,也就是说他们心里明白自己手里拿着的这些东西其实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托管的,但是他们还是想把它变成自己的,所以就死活不肯还给人家。 不过呢,要是真的有人不知道自己手里的东西是别人的,然后就把它当成自己的了,那这样的话就不能算是侵占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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