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实行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的具体实施行为常表现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是通过秘密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采取了自认为不会引起财物所有者或保管者察觉的方式,在其不知情的状况下将财物悄然取得。 例如,趁他人疏忽大意之机,把财物悄悄地纳入自己的衣袋、背包等个人物品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若窃取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定情形,同样可以构成盗窃犯罪责任的承担。 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则需要参考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准的特殊性而灵活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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