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算不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某项行为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进行评估时,需要全面考量诸多相关因素。
例如,考量行为人实施攻击行为时是否具有偶然性,意图通过这种方式显示其自身的强势地位; 还是仅仅为了一时之快,无视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或者,行为人是否通过反复性地攻击他人,或者同时攻击多名个体,从而进一步恶化了社会的治安状况。 如果行为人在上述任一情境下,实施了攻击行为,并且该等行为的严重程度已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他/她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有寻衅滋事罪。 然而,如果被攻击者与行为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矛盾或冲突,而行为人并未有意利用这些矛盾或冲突,也没有表现出上述的主观恶意和行为特征,那么,这起事件可能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而应归类于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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