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耍什么证据才能捉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盗窃罪案件的审判,其主要的定罪依据主要由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构成:
首先是物质证据,也就是指与案件有关的实物材料,例如被偷走的财务物品以及实施盗窃行为所使用的工具等等; 其次是文字证据,这其中包括了盗窃计划的书面记录以及销赃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等; 第三种是证人证言,这其中包括了那些亲眼目睹了盗窃过程的证人和那些对犯罪嫌疑人有深入了解的证人等等; 第四种是受害者的陈述,他们会详细地描述被盗取的财物、被盗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等信息; 第五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供述和辩护,他们可能会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也可能会进行辩护; 最后一种是鉴定意见,这其中包括了对被盗财物价值的评估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些都是对犯罪现场的详细勘查记录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等等。 另外,还包括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比如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