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会构成抢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中,抢夺罪被定义为一种以违法的方式获取他人物品的犯罪形式。
这种犯罪行为的核心特征包括: 首先,嫌疑人必须怀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他们必须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地从他人手中夺取价值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最后,他们所夺取的财产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级。 为了构成抢夺罪,这三个关键要素缺一不可。 具体来说,所谓的“公然夺取”,是指在财物所有者或保管者面前,趁其疏忽大意之机,突然夺走财物。 而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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