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从重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首先,如果该罪犯造成了重大或主要交通事故,并且对事故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在造成事故后选择逃逸但还未构成其它犯罪的情况下,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其次,如果罪犯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了每百毫升200毫克,也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再次,如果罪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风险路段上进行驾驶活动,同样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此外,如果罪犯驾驶的是载有乘客的运营机动车,那么这也是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之一。 -另外,如果罪犯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行为,或者没有驾驶资格却擅自驾驶机动车,甚至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最后,如果罪犯试图逃避公安机关的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检查,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也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罪犯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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