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要怎样算诈骗罪的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要怎样算诈骗罪的量刑 1、犯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 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三、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只要确定有犯罪的数额才能分析怎样算诈骗罪的量刑,一般诈骗的数额较多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重,除了诈骗的数额之外,如果是诈骗集体的首要犯罪分子或者是存在多次诈骗的行为,那么是可以从重处罚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罚就会不同。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