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是否可以自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拐卖儿童的罪行,我们通常不能自行发起诉讼。
由于这种恶劣的罪行会对社会秩序甚至人权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因此,此类案件通常被视为公诉案件,而并非自诉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便成为了必要。 所谓公诉案件,是指此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拐卖儿童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其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往往需要依赖于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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