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被害人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通民众对于“帮信罪”普遍缺乏传统观念中的“被害人”这一概念的理解。
“帮信罪”乃通过法律严谨定义: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行为,却仍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等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甚至还包括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的协助行为。 此种场合下,“帮信罪”所侧重打击的并非特定且明确的被害人,而是针对那些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各种形式帮助的行为。 由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帮助对象通常涉及到利用网络实施的多种多样的犯罪,故其中真正的受害者或许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令我们难以为它们定义成为“帮信罪”的被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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