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什么时侯着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界,对于抢夺罪的着手判定有着普遍性的认识,通常情况下,这一判断标准被理解为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实行从被害人处掠夺财产的行为,并对其所欲占有的财物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和严重的紧迫性。
例如来说,当犯罪嫌疑人伸手试图抓住被害人手中的财物,或者开始逐步接近携带着贵重物品的被害人时,这些行为都可以被视为抢夺罪的着手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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