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已立案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案已立案并在特定情况下可进行和解这一问题,我们需明确以下要点:侵占罪案属自诉性质,若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诚恳地认罪,通过对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表示诚挚歉意等措施取得对方谅解,并且得到了受害者的自愿和解承诺,那么签署该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可实现和解。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不过在量刑方面可能会得到适当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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