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水多少成为帮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帮信罪涉及流水数额进行界定时,并无固定的、直接能够构成定罪的金额标准。
通常情况下,若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亦或是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 然而,流水仅仅是判断的一个重要维度,还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以及其所实施的帮助行为的具体方式与次数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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